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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

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餐饮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贮存服务从业人员

摘要:近年来,个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由此导致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2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公告称为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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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CN:11-5908/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杂志旨在通过团结和组织广大卫生标准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在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党的宣传纪律及国家有关医学科技新闻出版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卫生管理部门、卫生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全面、客观报道卫生标准信息,为政府、行业、企业和公众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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