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发改委最高零售价江西省医药购销中标药品
摘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积极措施。截至2008年7月,江西省通过网上药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候选品规价格与当时国家发改委、江西省发改委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及企业自主定价相比,降幅达到36.16%。按照上一年度江西全省政府举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总金额40.7亿元计算,共让利群众14.7亿多元。而且取消了中介服务费、标书费,大幅度降低了招标成本,按照以前的招标模式,企业需支付中介服务费2442万元,本次仅此一项就减少企业投标成本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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