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晓洁; 陈荣杰; 张毅特许权使用费海关申报应税监管方式海关总署纳税义务人纳税申报申报纳税
摘要:58号公告明确要求,纳税义务人需要对应税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纳税申报。这意味着海关对该事项的管理模式从“后续补税”转变为“申报纳税”。这对纳税人捉出了更高的合规遵从要求。2019年1月,海关总署公布《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新增了“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的监管方式(监管代码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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