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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下使用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

作者:宋莉记名提单风险防范托收结算出口商a公司法院管辖法律适用案情简介

摘要:在必须使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出口商要守住准据法适用的底线,选择对口己有利的法律适用或者法院管辖,否则有钱货两空的风险。案情简介出口商A公司向美国进口商B公司出口一批冷冻货物,并约定贸易款项通过托收结算,期限为即期。A公司于12月2日发货并取得两套记名提单,于次年1月8日通过托收行寄单美国代收行,但迟迟未收到代收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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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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