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商务部外国投资者外资不得转让征求意见稿投资管理
摘要:7月30日。商务部了《关于修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而此前为三年内不得转让;新增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形式为耍约收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外汇》(CN:11-54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外汇》致力于宣传我国外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探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交流推广经验,介绍国外外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