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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申报实务

作者:王仁玉国际收支申报境内企业实务国际收支统计外籍员工申报主体人民币

摘要:[释疑] Q:境内的企业给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资金不跨境)是否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A:此类交易符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境内届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交易,应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并且应以境内企业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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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

《中国外汇》(CN:11-54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外汇》致力于宣传我国外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探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交流推广经验,介绍国外外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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