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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的后果

作者:陈世华资金用途资本金账户政策规定外汇管理经办人员行政处罚结汇银行

摘要: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当资本金账户累计付汇额达到95%时,办理结汇的银行要对前期已结汇资金用途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个别银行因经办人员的“疏忽”,未在达到规定比例时对前期人民币用途进行核查,导致企业结汇资金改变了用途,银行和企业双双受到外汇局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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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

《中国外汇》(CN:11-54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外汇》致力于宣传我国外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探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交流推广经验,介绍国外外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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