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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国际收支涉及不同交易性质是否应分别申报

作者:张旻; 杨晓燕收入申报交易性质国际收支差额核销出口收汇中心支局出口贸易企业

摘要:一、案例回放 近日,某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业务时,要求银行将一笔金额为107万美元的汇入款项分为贸易项下收入99.2万美元及非贸易项下收入7.8万美元做两笔申报。银行向外汇局咨询后,拒绝了企业的要求。为掌握企业将一笔收汇分开申报的动机,黄石市中心支局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到该企业在出口贸易中,除正常货款外,还有若干非贸易项下的速遣费收入。由于境外付款方将货款、速遣费一次性汇入,造成申报金额大于报关金额,且超过正常的差额核销范围,给企业核销带来麻烦。企业在经历几次出现差额不能顺利核销的问题后,发现核销难的原因是非贸易收入申报在贸易项下所引起的,于是向银行提出要“分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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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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