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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与规则意识培育

作者:李泽泉美好生活规则意识法律道德范导

摘要:作为人类意识的规则,其意义是保障人类在有秩序的、和谐的社会中生活,或者说,就是保障人类生活得更美好。美好生活建设需要规则,规则使人成为人,使人真正过人的生活,使人类生活成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综合体,使人们过上一种自觉自为的生活。对人类美好生活建设起规范和引导作用的规则主要有法律和道德两种规则,法律规则与道德规则既相区别,又互为转化和相互补充,通过调节、导向、评价三种功能对美好生活建设发挥作用。规则作用的发挥,要通过人们对其认同和遵守实现。培育规则意识,需要党和政府、社会、公民个人三位一体推进,包括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建设法治文化、加强公民个人规则修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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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CN:11-352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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