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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购买场域中的官僚制:价值体现与作用限度

作者:齐海丽; 顾建光公共服务购买官僚制合同制价值体现作用限度

摘要: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重塑政府为目标。受西方国家民营化改革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也开始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作为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中国特色制度探索,公共服务购买理应遵循合同制治理的指导原则。但官僚制在服务购买场域中有自身的价值体现:创设稳定的组织结构和提供规范的运行准则。官僚制的价值体现不容置疑,但服务购买的精神意蕴在于打破官僚制的束缚,所以官僚制的作用需要局限在:不僭越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边界、不触犯审慎政治的美德和不违背权力共享的格局。唯此,方能有效推进服务购买的制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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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CN:12-128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重点刊登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前沿性学术论文;探讨当代国际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思潮的优秀文稿;具有实用价值和决策参考调研报告;首次披露的历史文献资料;有关天津改革开放特色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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