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东; 陈晓荣创新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会议综合统计机构统计调查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础建设法定义务市政府
摘要: 实践探索 1.以政府为先导,定位职能. 2002年机构改革后,部门统计人员被精简,80%以上部门为兼职统计,人员素质较差,基础工作薄弱,随意上报统计数据突出,统计工作已经处于半瘫痪状态.通过积极争取,2003年7月泸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2003]70号)和《关于加强县区、部门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泸市府[2003]113号),两个《意见》对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地位和作用重新进行了定位,明确了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统计调查,定期对部门统计调查进行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等重要职责,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完成国家、地方、部门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需要,设立综合统计机构或配备合格的综合统计人员,并规定了在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管理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等方面的部门统计职责和义务.2006年1月,市政府专门又召开了高规格的部门统计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统计的职责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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