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国云社会经济环境形势计划经济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实行统计对象统计法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
摘要: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基本法.统计法是1983年制定的,1996年修改过一次.从修改到现在,已经过去8年了.这8年中,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很快,统计的对象和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很大.新的形势下,统计对象和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变化越来越快,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搜集统计数据的办法已经难以为继了.要适应新的形势,保证统计数据质量,需要更多运用法律手段,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这就要求统计法为统计工作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但是,我国现行统计法脱胎于计划经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统计法暴露出不少问题,越来越难以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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