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玉龙; 陈晓军; 牛德利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建设用地比较利益市场垄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摘要: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不断深化,必然带来两者比较利益的深刻变化。以往的国有建设用地高度市场垄断下的高增值、高收益将面临挑战。如何使两种制度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实现协调和均衡,是改革的难点。文章以重庆市大足区的改革实践为例,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征地制度的差异入手,分析了差异的原因,提出了实现协调均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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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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