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路径

作者:李鹏举收益分配制度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济组织路径利益分配分配比例地方政府

摘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入市)尚处在试点阶段,其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仍在探索中,政府分享增值利益的方式存在争议、征收基数和比例不统一、农户与集体间的分配比例及渠道各不相同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收益分配主体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利益的分配主要涉及3个层次:一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分配;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其成员之间的分配;三是未入市地区与入市获得增值收益的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土地

《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