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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农民集体征地面积安置方式银行抵押国土资源收益来源土地性质党国英土地使用权

摘要: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目前,全国多个省份都在探索留地安置方式,留地比例一般为征地面积的8%~15%。这些建设用地留给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使其拥有长期的、稳定的收益来源。这些经验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实践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投资企业无法进行银行抵押融资,只能用自有资金开发经营。农地入市试点方案将补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融资功能。只要有权益就可以进行抵押,土地使用权应该可以抵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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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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