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利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林权证身份证林业部门作证国土部门林地附着物
摘要:最近,一些省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但被林业部门发文叫停。实际上,在很多地方,林业、国土两个部门在林地登记发证中时常发生争执,林业部门认为林地是林业部门的管理范围,林地的登记发证是林业部门的职责。笔者认为,林地和地面附着物森林、林木等不动产都应由国土部门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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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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