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民忠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化利用辨识节约宏观经济研究国家发改委功能区
摘要:制定主体功能区的政策与土地集约化利用之间总体上并不矛盾 记者:您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部门,对于土地问题一定有独特的视角。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要推进形成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建设,您如何看待划分主体功能区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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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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