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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造成的邻接地损失如何补偿

作者:魏东征地纠纷损失接地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设施补偿问题征收

摘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里,法律强调的是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在征地实践中,“被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及农业生产设施常常因征地遭受破坏,致使被征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蒙受损失,引发征地纠纷。本文就征地造成的线外邻接地损失补偿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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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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