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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存成本看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

作者:陈新锋失地农民生存成本征地补偿标准市场价格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公平原则市场交易交易价格政府出让金额支付占用征用

摘要: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首先要解决补什么、补多少的问题.按照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政府从农民手中拿走了土地,就应该按土地的市场价格支付给农民相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下,因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都必须采取征用的方式,政府先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再出让.出让价格是市场价格,征地时的价格只是市场价格的极小部分.在这种征地制度下,政府对农民的土地交易价格支付就转化为征地补偿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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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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