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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

作者:谭志伟; 周亚民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中国土地使用权服务功能交易程序管理制度

摘要:直到现在,我国有些市、县的一部分地方还没有土地交易场所.很多已经建成的土地市场,功能也不够完善,"有场无市"的现象比较普遍.总体上看,我国土地市场发育仍处于初级阶段、起步阶段,真正的市场交易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隐形交易、非法转让土地的现象比较突出.现在建立土地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各地应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目前没有市场的,应迅速把市场建起来.已经建成市场的地方,应进一步健全交易规划,规范交易程序,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土地使用权进场交易、公开交易、安全交易.凡出让土地使用权交易、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以及因土地抵押权实现引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法院判决用于债务清偿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使用权转让,都必须进入土地市场公开交易.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交换、赠与等交易活动纳入有形市场交易轨道,切实提高土地市场公开覆盖面,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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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中国土地》(CN:11-135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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