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水映征地价格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当年价格用地制度农地人民群众利益征用默认
摘要:公益性项目固然为社会所必需,经营性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而言,同样也不可缺少,都是在减少耕地,都应该从严控制,不应该此严彼宽,区别对待.如果区别对待,各种模糊的办法会层出不穷,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能有高下和等级之分,如果让前者"征地"而后者"购地",实际上是对现有的通过征地方式低成本获取土地方式的认可和肯定,至少是默认,这实质上类似当年价格改革过程中的"双轨制",与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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