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义军 鲍振春 孙敏船舶抵押法律关系权利人
摘要:船舶共同抵押是相对于单一船舶抵押而言的,将设定抵押的船舶物权集合体视为一个整体加以登记。当抵押物为数艘不同的船舶组成时,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用于数艘船舶的相互关系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否则,将会损害共同抵押船舶上其权利人的利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水运》(CN:42-1395/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102725 评论 50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5794 评论 42
省级期刊
人气 10833 评论 42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7509 评论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