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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问责”概念的评析(2005—2014)

作者:李华君结构性规则工具性规则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后果

摘要:2007年王成兰和普永贵二位学者曾对国内2004年到2005年的行政问责文章做了梳理,指出“行政问责的概念还未达成共识”。七年之后,笔者检阅了从2006年到2013年,主题为行政问责的文章,希望从中发现学者们对行政问责概念的共识度。经过统计分析后发现:学者们定义概念或者遵循单一的结构性规则,或者采用单一的工具性规则或者使用混合规则的方式。按照三种方式界定的概念里,学者们对行政问责的各个结构、工具属性的认识还存在很多分歧:定义概念的规则究竞哪个更合理,界定行政问责各结构的内涵、外延,定义工具属性的标准,应当遵循理论逻辑,还是采纳国内政治制度的实际,还是依据研究的便利。最后文章指出,回答这些问题是构建本土化的行政问责概念前提,它将激励学者们掀起行政问责的概念的新一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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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CN:14-134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现已更名为《三晋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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