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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依据应为含税价款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依据价款计税依据纳税义务人税务处理增值税价外税

摘要:风险点一点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价款,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为含税价款,在日常的税务处理中,有些纳税义务人容易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作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导致申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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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中国税务》(CN:11-117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税务》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力度,在继续保持税务法规公报全面及时刊登的同时,增强报道的深入性和完整性;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意识”的灌输和引导,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力求贴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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