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转借餐饮企业税务部门企业商誉风险点税法
摘要:风险点一点生活中,钱可以互相借,只要按期还即可,但发票不可以互相借,转借发票是税法明文禁止的。如果把转借发票当作是“江湖救急”,这种行为将受到处罚。案例说一说部分餐饮企业经常被举报不开发票,受到税务部门查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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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CN:11-117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税务》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力度,在继续保持税务法规公报全面及时刊登的同时,增强报道的深入性和完整性;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意识”的灌输和引导,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力求贴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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