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挺 曾进管理服务费案件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出租车挂靠单位营业收入
摘要:案例一:某县大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系37辆出租车的挂靠单位,37辆出租车所有权属各车车主,每辆出租车每月客运营业收入归车主所有,大成公司每月向各车主收取管理服务费300元,全年共收取133200元。该县地税局将各车主视为个体工商户管理,每车每月按核定营业额4000元征收营业税,同时征收100元的个人所得税。由大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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