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利益受损老百姓非金属矿产品定额征收财政部天然气原油
摘要:资源税改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我国的资源税肇始于1984年。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的《资源税若于问题的规定》指出,从1984年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对金属矿产品和其它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但是,二十几年过去了,目前资源税依然采取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与国外相比,差异更加明显,如我国现行的原油从价税率为1.5%,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CN:11-117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税务》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力度,在继续保持税务法规公报全面及时刊登的同时,增强报道的深入性和完整性;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意识”的灌输和引导,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力求贴近读者。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20322 评论 54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8278 评论 50
省级期刊
人气 5121 评论 24
人气 4760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