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峙嵘; 徐昕违规收费意味征税国家税务总局义务教育相关规定征收管理教育劳务择校费
摘要:1997年,全国择校费为89亿元,2002年达到32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9.2%。 2004年,我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一费制”,但相关规定未涉及择校费、赞助费等事项。2006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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