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冰录音录像证据卫生行政部门医疗诉讼医疗纠纷协商处理当事人
摘要:在诉讼前,患者及家属与医院、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医疗纠纷的,通常会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取证,这样的取证方式,是否都是合法有效的呢?如果是在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取证,那当然是最好的了,但是。在医疗诉讼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是用“偷拍、偷录”的方式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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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医师》(CN:22-1405/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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