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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挂输液瓶摔倒卫生室违反服务合同惹争议未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医方造成损害要赔偿

作者:张宁合同义务村卫生室输液瓶医方附随义务损害摔倒患者

摘要:案例回放患者,孙某,62岁。因感冒前去村卫生室输液,医生安排其躺在诊疗床上输液,但后来由于村卫生室输液人数较多,医生将其安排到另一房间去输液,并嘱咐孙某自己拿着输液瓶换地方,由于输液架太高,孙某在挂输液瓶的过程中摔倒,致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孙某为10级伤残。孙某认为在输液过程中挂输液瓶是医方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自己的损害是因医方未履合同义务造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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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医师

《中国社区医师》(CN:22-1405/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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