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力凯生孩子妻子丈夫生育权计划生育夫妻双方人身权
摘要:生育权是特殊的人身权。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妇女有按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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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医师》(CN:22-1405/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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