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宽 邹绍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处罚当事人调查取证有证据假劣药品证明材料违法事实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
摘要:证据是药品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就无法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实施行政处罚就无从谈起,所以必须重视调查取证。本文主要根据笔者在一线执法和到基层检查执法工作时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所作的归纳整理,供基层执法人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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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CN:11-53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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