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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中涉嫌犯罪案件移交问题探讨

作者:盛键铭; 施徐彬药品监管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经济犯罪案件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检察机关食品严重危害

摘要:在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及药品领域犯罪案件进行移交,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不移交应当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可能会受到政纪甚至刑法的追究。目前,就涉嫌犯罪案件移交问题,除法律、行政法规外,多个部门均有发文规范,涉及监察、检察、公安等诸多机构,发文主体从中央部门直至县级部门,对移送案件的范围、程序及责任人处理等方面理解也不尽一致。少数地方的公安与检察机关之间、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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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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