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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做调解当适可而止

作者:高海锋赔偿协议帮助受害者药监局服务型机关行政执法单位监督管理办法中间调受害方韶关市

摘要:某地药监局在对一销售假药的行政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罚后,为及时保护假药受害者的权益,充当中间调解人,协调致害方和受害方签订赔偿协议。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药监部门多次给双方做工作,才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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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CN:11-53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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