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工信部:跨省经营食盐应当符合当地的盐碘浓度规定

食盐流通经营度规盐碘跨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有效期

摘要:近日,国家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两部门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为改革过渡期,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食品工业

《中国食品工业》(CN:11-3632/T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食品工业》面向国内外食品行业的生产商和制造商、食品工业科研机构、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企业,以最新锐的视角,洞悉食品工业的发展和走势,传递各种政策和市场资讯,介绍食品配料、加工技术、包装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广优秀企业的管理、营销经验,介绍国外有关政策、机构、企业和市场情况。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