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要求监管对象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作者:孟刚农产品生产农产品质量经营主体安全法修订监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质量安全标准

摘要: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近期,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监管对象方面,修订草案将个体农户、家庭农场等纳入法律监管范围,由原来只管企业和合作社,扩大到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修订草案删除现行法规第三十二条中关于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有关表述,而是改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食品

《中国食品》(CN:11-1498/T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食品》目标读者是:酒店业、餐饮业集团老总、部门经理、酒楼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大学餐饮、中心主任和酒店餐饮院校校长及师生、酒店、餐饮行业的采购人员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