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瑞丽农药管理农药经营批发企业农残超标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残留量快速监测农产品经营药品监督检测机构
摘要:近期,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草案对企业或个人借用、冒用、盗用农药批发企业的名义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农贸市场未设立农药残留量快速监测点,以及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运输、携带农药等行为都加大了处罚力度。借用农药批发企业名义经营农药最高可罚50万元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冒用、盗用农药批发企业的名义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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