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欧盟指令污染排放控制配套政府支持排放交易环境保护热电厂
摘要:[本刊讯]欧盟自1997年开始实施热电联产战略以来,制订了一系列与热电联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污染排放控制(交易)、电网准入、电价及税收等方面对热电联产提供实质性支持。例如:《污染排放交易指令》(2001年)、《新电力和燃气指令》(2002年)、《能源产品税收指令》(1997年)、《政府支持环境保护的共同指导方针》(2001年)等。各成员国依据欧盟指令,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规和采取措施。如:丹麦1990年~1995年期间批准建设的150万~200万kW的新建电厂中,全部为热电联产企业。政府对热电联产工程给予年利率为2%,偿还期为20年的优惠贷款(由当地政府担保);对使用天然气的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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