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伊其忠; 王俊英; 渠旭升; 吐尔逊精神损伤临床特征司法鉴定
摘要:目的探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不同类型精神损伤的临床特征。方法根据精神损伤发生的原因,将235例被鉴定人分为中度以上脑损伤组(A组)117例、轻度脑损伤组(B组)35例和社会心理应激因素组(C组)83例,比较组间精神障碍的诊断、临床特征等。结果A组中精神障碍的诊断以器质性智能损害(29.9%)、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25.6%)、器质性人格改变(22.2%)最多见。B组中以脑震荡后综合征最常见(71.4%),C组最常见的是适应障碍(28.9%)、癔症(26.5%)和精神分裂症(20.5%),上述各组同另两组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A、B、C3组中出现最多的症状为躯体不适症状群,分别达89.7%、100%、86.7%。结论不同类型精神损伤既有共同的也有各自特异的临床特征。在鉴定中应重视社会心理因素对不同类型精神损伤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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