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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社会组织是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力量

作者:李国新文化类垄断局面服务职能运营管理传统文化保护资源配置机制内部治理结构共文机构改革社会化发展

摘要:国际经验表明,文化类社会组织在文化治理体系中可以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它与政府、市场所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相辅相成,在资源动员、服务提供、活动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专业化的能力和独特的作用,是政府以社会化机制和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依靠力量之一。从我国的现实需求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是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重要目的。引入竞争机制,必然要求打破提供主体单一垄断局面,必然要求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一大批专业化的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发育成型和规范运作,就不会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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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

《中国社会组织》(CN:10-10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社会组织》的宗旨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反映社会组织改革实践,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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