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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主体之一

作者:蔡波毅 和慧卿社会组织就业主体大学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职称评定工作高校毕业生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通知首次对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落户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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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

《中国社会组织》(CN:10-10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社会组织》的宗旨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反映社会组织改革实践,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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