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侦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能力

作者:李泊毅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证明之必要性严格证明法则法定证据方法

摘要:在讨论侦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能力时,既有研究往往陷入证据概念、证据法定种类的泥潭,应当更新研究方法,着重讨论侦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方法,如果彻底贯彻严格证明法则下实质直接性的要求,在证明实体争点时,作为间接证据方法下的证据替代品,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原则上应当被禁止;在证明程序争点或者量刑事实时,采自由证明法则,无此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强制性录音录像的要求,宜将其链接至《刑事诉讼法》第54条非法证据排除之规定,作为自白任意性的证明规则予以理解,如有违反,应当一律先行推定自白无任意性,但控方得以反证推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CN:11-113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学府和国家智囊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依托,以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主要的作者队伍,重点发表探讨当代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学术论文,内容涵盖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诸如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逻辑学、法学、社会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