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俊(摘编)私法公法化逻辑错误民商法公法私法化思辨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主要表现
摘要: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讲师艾围利撰文指出:随着公法与私法的相互渗透结合,不少学者认为现今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倾向,并进行了大量的论证。而私法公法化又以商法公法化为主要表现形式,但是这一命题在逻辑上是否站得住脚,则很少有人论及。商法公法化这一命题存在以下逻辑错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CN:11-113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学府和国家智囊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依托,以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主要的作者队伍,重点发表探讨当代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学术论文,内容涵盖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诸如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逻辑学、法学、社会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