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刃韧酷刑恐怖主义人权条约法治
摘要:“9·11事件”后,布什政府授权美国军方和情报机构对在海外抓获并拘留的恐怖活动嫌疑人采用严酷的审讯手段。允许虐待是美国政府实施酷刑政策的主要策略。剥夺那些被拘留者的正当程序保护,既背离了美国的法治传统,也违反了人权条约。禁止酷刑不仅是条约规则,而且已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乃至强行法。美国政府负有域外适用人权条约不可克减条款的义务。美国政府酷刑政策产生的主要原因是:“9·11事件”的恐怖效应、美国宪法对总统战争权缺乏明确的限制以及美国国内抵制国际人权的各种思潮。酷刑政策的影响将长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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