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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旧体诗词的合法性和现代性

作者:陈友康20世纪中国文学旧体诗词合法性现代性超越意向

摘要:长期以来,20世纪中国旧体诗词的合法性处于被怀疑、否定或悬置的状态,致使它被摒弃在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写作之外,从而造成一部分文学精神资源的人为遮蔽。有研究者怀疑和否定旧体诗词的合法性,有研究者没有对传统文体在古代与现代社会的命运和表现加以区别。要改变对旧体诗词的歧视和压迫,首先需要理解其合理性,也有必要重新厘定“现代文学”的范畴,用“现代汉诗”这一概念来整合20世纪中国诗歌,消弭新、旧诗词的对抗和对立。20世纪中国旧体诗词表现了鲜明的现代性追求,自足地构成一种新的历史传统。在新的世纪,必须打破新、旧诗词二元对立的模式,把旧体诗词作为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时期创造的文化成果进行研究,既有助于旧体诗词的发展,又有助于文学和文化观念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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