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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历史的“活法”——法律的历史分析理论述评

作者:谢鸿飞法律历史分析理论学科建制自然法学民族精神方法论

摘要:法律历史分析理论主要探究法律的起源和历史沿革,以及法律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背景,揭示当前法律的制约因素及路径依赖,乃至为当下的法律提供权威的规则渊源。它的兴起与18世纪自然法观念及体系论思想的衰落、弘扬历史和人的个性的浪漫主义思潮的繁荣以及民族国家的出现密切相关。从学科建制看,在欧陆国家,法学真正作为一门学科意义上的。科学”,始于19世纪的德国。德国当时的法学几乎是以萨维尼的历史法学为中心建构的。萨维尼同时提出了。体系”和。历史”两种方法,而。体系”又以。历史”为基础。这对德国法学乃至英美法学的影响都极其深远。在萨维尼时代,法律历史分析正式成为与分析法学、自然法学并列的一个学派。由此可见其在法学史中的重要性。本文试图通过对该流派的基本观念与方法、理论谱系、意义和局限等方面的分析,对该理论做一评述。惟该流派枝蔓甚多,资料庞杂,笔者绠短汲深,恐谬误纰漏多有,尚祈同仁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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