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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的禁放冲突

作者:吕勇电动自行车中国非机动车安全事故电池污染价值取向交通工具

摘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把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但能否上路却是由地方省市来决定,致使各地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是放、态度不一。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绍兴等地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而太原、福州、广州、海口、武汉、南宁、温州等地,则是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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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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