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朱婴民工官司周立太律师费有偿服务法定责任当事人
摘要:“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是有偿服务,支付律师费是当事人的法定责任。因为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是经过充分协商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是‘强势’谁是‘弱势’的问题。有人要跟我讨论给民工打官司该不该收费,这是不正常的。……贫穷不是民工逃避律师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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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导刊》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以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社会生活、疏导社会矛盾为己任,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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