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民巍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创新理论著名经济学家自然环境因素欧盟理性人类活动
摘要: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眼界里,一般把人类活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生产活动,即人类与自然界之间进行的活动;另一种是交易活动,也即权利关系的交易和买卖。早在1912年的时候,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创新”的概念并阐述了他的创新理论,时隔近60年后,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斯和诺斯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革和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继承并创造出了制度创新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人们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节约更多的交易成本,无时无刻都在进行制度创新活动;当新制度所能提供的边际收益等于旧制度运行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时,制度创新就会暂时停止。制度结构就达到了某种“均衡”状态;当自然环境因素、技术水平、人口结构、产权结构、道德文化以及意识形态诸方面的变化可能向人们提供新的获利机会的时候,就会出现变革旧制度、创造新制度的动力;而只有当环境彻底改变时,才会又发生新一轮对更新制度的需求或供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