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篆刻评审办法评审流程评审委员会草书隶书行书刻字
摘要: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第一阶段初评、第二阶段复评和终评工作在宝鸡市圆满结束。按照《评审办法》和《评审流程》规定程序,评审委员会分刻字、篆刻、篆书、楷书、隶书、行书、草书七个组别,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两轮评审,共从五二六二〇件投稿作品中评出终评入围作品一〇九三件,其中刻字三十五件、篆刻八十五件、篆书九十三件、楷书二五一件、隶书一七件、行书二八五件、草书二二七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